八万火麒麟
八万火麒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陆丰民间一种独特的麒麟舞表演形式。它风格独特、刚强,动作洒脱、干练、利落。它的舞动和燃烧锻炼勇敢、鼓舞斗志,表现人们祛邪扶正、匡扶正气、团结一致、不怕恶魔、勇于行动和追求美好生活、太平盛世的愿望。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为陆丰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舞火麒麟是八万镇群众一年中最盛大的传统的民俗风情活动。发源于该镇埔尾村,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据传,清代初期,埔尾村的周氏祖先便从五华县迁至八万掘基定居。康熙年间,有一年八万一带大旱,蝗虫肆虐,瘟疫流行,百姓苦不堪言。有一天周氏祖先梦见村前空地来了大小六只身上冒着烟火麒麟。麒麟在村里四处游走,所到之处,灾衍尽除。第二天,周氏祖先将梦中所见告诉村里人,并带村里人去那空地察看,看见那地方有一大堆着灰烬烟灭爆竹,是村民拜祭神明用的。受此启发,周氏祖先便倡导村民在元宵夜,用竹篾扎作麒麟,并在麒麟身上插满爆竹,让村里身强力壮的青年抬着在村里各处游走,以示驱灾祈福之意。果然经此一闹后不久,天降大雨,旱情解除,疫害尽消。从此,人们便认为火麒麟能庇佑人民。在每年的元宵夜,村里便有了舞火麒麟之举,并世代相传。一是驱邪引福,祈求风调雨顺,合家平安。二为纪念周氏祖先追求美好生活、太平盛世的愿望。
火麒麟外形庞大,制作时受室内空间限制,只能分解出各部位制作,出社表演前才组合而成。火麒麟的长度不同。如大麒麟,身长8米,体宽直径1.5米,高2米,重1000多斤,外加烟花爆竹,总重量超1200斤;小麒麟,身长2米,体宽直径1.5米,高1米,重200多斤,外加烟花爆竹,总重量超250斤左右。如此庞然大物,需靠多人协力才能进行表演。表演时大麒麟须配十多位身强体壮者,每只小麒麟也须配4位身强体壮者,由两人一前一后在抬着。分两班轮换。
火麒麟制作材料有竹、木、铁线、铁钉等。体部中间置一大扶木,然后用铁线将粗壮竹枝或竹篾缚扎形成圆柱形兽体,均匀固定在扶木上之后,再在兽体上面一圈圈钻满孔洞,一圈圈安插上烟花爆竹。直至外观酷似雍容富贵,栩栩如生的麒麟即成。
火麒麟表演简单,没有相对固定的模式和花样套式,整个过程只需一个多小时。表演时,由年长者点燃麒麟身上烟花爆竹引线,然后由数名身强体壮者抬着,在此起彼伏鞭炮声、锣鼓声中,伴着一对大花灯,勇猛地绕着硝烟迷漫、烟花四溅的村巷和周氏祠堂“围龙”数圈,直至一个多小时后,火麒麟身上一圈圈的烟花爆竹燃放完了。表演结束后,众人将支离破碎、体无完肤的麒麟躯架,举持到周氏祠堂安放。每年元宵夜,勇猛粗犷、热烈奔放、气势磅礴的舞火麒麟的队伍穿街过巷时,炮声不绝,火光闪闪,气氛浓烈。观者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万人空巷,情景动人,振奋人心。
八万火麒麟是一项独特的民间艺术活动。它历经数百年的历史演绎过程,形成了独特的基本特征。不仅体现出陆丰民间艺术的相互渗透,更具有社会性、群众性、自娱性和广泛性。民间把舞火麒麟当作兴旺平安、扶正驱邪、吉祥如意的活动,充分表现出人民群众崇拜勇敢、刚强、百折不挠的品格;其次,它具有适应性、兼容性、综合性。可锻炼勇敢、鼓舞斗志,另一方面可表现人们祛邪扶正、匡扶正气、团结一致、不怕恶魔的勇敢行动和追求美好生活、太平盛世的愿望;它具有独特、鲜明的美学特征,充分体现出勇猛粗犷、热烈奔放、气势磅礴的个性品格,直截了当地表达豪迈情感和英雄气概。它的舞动和燃烧感召着人民群众,是时代精神价值所在,历史不衰感召力和生命力所在。它风格独特、刚强、威猛、动作洒脱、干练、利落,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
来源:《陆丰非物质文化遗产》(暂无图片,欢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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