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岭的故事
南定镇岳店村北二里许有一座长不到二里,高不足五米的小山丘,人们称金锁岭。金锁岭的来历虽无文字记载,但在民间却有两个传说。一说乐毅伐齐后被封为昌国君,封地在昌国城。伐齐的大本营在岳店。后来,人们为其修的乐毅庙,头枕东南方的诸山,脚蹬西北方向的涝淄河、猪龙河二水。传说乐毅是苍龙转世。依山傍水势大无比,故此能大破齐军。当田单即墨城大破燕军复齐以后,便将此岭取名金锁岭,寓意锁住乐毅这一苍龙,使其永不出世,不再作乱。二说此岭所处地界为白色石灰岩结构,唯有此岭有一溜几米来宽的黄色沙质岩裸露于地表,犹如白玉镶上一道金锁链,故称金锁岭。两种廉洁哪种正确,无从查考。但清朝中期在当地发生的一个故事则使金锁岭出了名。
清朝同治年间,周村附近丁家庄有一读书人,姓焦名云龙。他与邻村的几个车夫一起推炭卖炭,经常从此岭上经过,人们称为“推脚”。一次,他在岭上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窝将要出飞的鸭兰子,他便将其逮住,送给了岭下田家庄的一群玩耍的小孩,并随口教这群小孩唱了一首儿歌:“金锁岭万丈高,阎王鼻子马峰腰,鸭兰子下了蛋,滚不到底就出飞了”。从此,这首儿歌就在田家庄附近各村广泛传唱。更奇妙的是,20多年后,焦云龙在山西为官期间,利用这首儿歌巧妙的搭救了一名落难的老乡。
同治十三年,焦云龙考中了进士,被放到山西三元县任知县。任职期间,审理了一场为争水而引起的人命官司。被告是一位为人家做长工的山东淄川田家庄人仇绪端。那一年大旱,因争水浇地,两村发生械斗,械斗中,仇绪端失手打死了一人。按大清律法,因争水群斗而致死人命的不判死刑,而是判流放或劳役。焦云龙翻阅犯人卷宗时,回忆起当年推脚时经常在田家村头店铺歇脚,受到店铺周围老乡的照顾,相互熟悉,便盘算想法搭救这位老乡。
当升堂审案时,焦云龙一看犯人,似曾相识,仔细一想,原来是田家庄那群小孩中的一个。虽然已成壮年,但儿时的模样还依稀可辨。大堂上,焦云龙照例询问了犯人姓名,年龄,籍贯和案由经过,犯人照实回答,一一招供。焦云龙听过犯人供述后,一拍惊堂木说:“大胆刁民,你出外谋生,不奉公守法反而械斗-命,本官岂能轻饶!现将你发放到两千里外,山东济州属下的无影山旁的金锁岭去充军。这地方‘金锁岭万丈高,阎王鼻子马峰腰,鸭兰子下了蛋,滚不到底就出飞了。高庄炒米糊了天,万丈高的无影山。山高水恶,荒无人烟。’堂下犯人,你可服判。”仇绪端一听,心中暗想,这不是把我送回家了吗?炒米、湖田、高庄都是家乡村名,而无影山则是一座高不过丈许的一片石头堆而已。他抬头一看,也认出了县官原来是当年推碳时经常从他家门口路过的焦大叔。于是便俯身叩头连声说:“小民自知罪行重,服从青天大老爷的判,绝无冤言。”焦云龙当堂点了两名解差,吩咐道:“你俩此次押送犯人,山高路远,干系重大。此去金锁岭有两条路可走:走北路要过牛山、虎山、黑铁山。高庄炒米糊了天,良香(良乡村)杜棵(杜科村)出红狗(洪沟),大红狗小红狗,跑出见人咬一口;走南路则需过大龙口(龙口村),小龙口,双沟(双沟村)吊桥(吊桥村)过道口(道口村),大吊桥,小吊桥,泗水河里沉绒毛。无论那条路皆是险恶之地,途中小心为是。”两位解差一听,吓得目瞪口呆。而原告听到这一判决,认为这犯人必死无疑,途中不是掉山下摔死,就是被红狗咬死,或掉到河里淹死。因此,对这一判决很是满意。
宣判完毕,照例对犯人责打四十军棍,择日起解,两名解差心里害怕,一再推辞这趟公差。而焦云龙则一拍公案,严厉喝道:“既吃皇粮就要服从派遣,你们害怕走南北两路,那我就指给你们两人一条生路。只要你们从济州换取公文后,押解犯人从济州路东行,一进淄川地,就近找地方取一纸回文,回来交差即可。人犯由当地押送金锁岭即可。两名解差这才接受任务,押送犯人起程。差犯三人日行夜宿,一路还算顺利,20余天就来到淄川县境内的王村,两个解差急忙找地方保甲换取一纸回文,慌忙返回山西去了。而仇绪端来到家乡,自然对地理非常熟悉,王村出发东行,三步并作两步走,当天就回到了田家村。
仇绪端回村后,将这一经历叙说给众乡亲听。从此金锁岭万丈高的传说不胫而走,在当地传开。不少文人墨客也纷纷慕名而来,观赏金锁岭雄姿呢!(暂无图片,欢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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