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伪满洲国领事馆在五大道睦南道与新华路的交口处。原主人是大连永源轮船公司经理李学孟,1943年李学孟以每月伪币3000元的价格出租给伪满洲国作为驻津领事馆使用,一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楼房墙体用疙瘩砖砌筑,外檐凹凸结合,努力在古板里找寻变化。楼内设有客厅、舞厅、餐厅、佛堂等,造型各异的壁炉平添几分妖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