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神秘的夜婚习俗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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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凌云农村,壮族婚礼一直保持着夜婚的奇特习俗,与壮族人独特的性格特征息息相关,因为壮家人不喜欢张扬,连结婚这样的大喜事都喜欢在夜间办,展现出古老奇特、神秘莫测、唯美浪漫、原生态的民族文化。

奇特的壮族夜婚习俗

壮家人夜晚婚俗历经定亲(压言)、讨八字、出门、入门、回门几道礼节和婚序,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婚俗,民族文化内涵丰富。第一道关卡:定亲,物色好对象后,一般男方拿出猪肉、大米、白酒各30斤至50斤,由媒婆带路压礼,男方几个亲戚一起运送聘礼到女方家,这个阶段准新郎没有特殊情况不会露面。到了女方家,媒人就把男方的大概家境和心意跟女方家说清楚,一般聘礼不能太薄,如果女方父母本来对这门亲事就不怎么乐意,然后看到聘礼轻,就觉得男方诚意不够,有可能当天或过几天就退回聘礼,眼前的婚事也就像肥皂泡一样“吹飞”了。如果媒人有心机,会花言巧语劝通女方,亲事就会有回旋的余地,否则就灰飞烟灭了。如果女方家收下聘礼,会用这些聘礼宴请寨子里的亲戚和德高望重的老人,表示已接受这门亲事,让大家一起热闹庆祝一番。

如果定亲顺利过关,又算好吉日到第二道礼节:讨八字。男方在摸清女方家的亲戚圈大概有多少人后,也是在媒人压礼下,男方一些亲戚陪同,这个环节准新郎可以出面了。备好猪肉、大米、白酒各100斤至120斤,挑上月饼或糍粑(要论个数,少则上百个,多则几百个,女方如是大家族,三姑六婆多,个数就要备多,以好分配到每个家庭),还有一些糖果。到了女方家,放下粘好红纸装着聘礼的箩筐,就放鞭炮,由媒人说明来意,经过女方父母的同意,就把准新娘的生辰八字讨回来,与准新郎的八字一起合卦,算出双方满意和方便的结婚办喜酒的良辰佳日,再告知女方家。如果女方已默认了这门亲事,他们会在“讨八字”的当天晚上或第二天,用男方送来的礼品宴请最亲近的亲戚朋友来吃饭,并把月饼或糍粑分发到每个同姓的亲戚家,好让大家都知道这门亲事,做好去喝喜酒的准备。

第三道婚序:隆重的夜婚,夜婚又分为“出门”和“入门”两大环节。入夜,月亮星星开始爬上来时,看好时辰,男家爆竹声声出门,由亲朋好友组成一支迎亲队伍,车载彩礼,唢呐(八仙)高扬,火把通明,说说笑笑拥车或走路到女方家,到女方家后,鞭炮唢呐齐鸣,人声鼎沸,接着会与女方家嘉宾一起面对面坐下来吃饭喝酒,对唱山歌。路途近的,当晚就迎亲送亲双方一起赶回来“入门”, 路途远的,只能第二天晚上才能回到等待新娘“入门”。

吃完饭,略加休息,算好时辰,女方家就放鞭炮让新娘“出门”了。古时新娘“出门”前,还流行“哭嫁”之风俗,既新娘抱着父母或柱子大哭,边哭泣边倾诉对父母的难舍难分,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念叨着多年来父母对自己辛苦付出的点点滴滴,女儿嫁出去了,只有下辈子才能报答双亲云云,往往新娘梨花带雨,哭得死去活来,死也不想走,父母也伤心落泪舍不得,其他亲人在旁边一边劝说新娘一边拉扯带走,场面十分感人,体现出壮族奇特的孝道文化。现在,“哭嫁”的场景不复存在了,但其他礼俗一直保持着。

“出门”前,新郎新娘要双双跪女家祖宗和父母大人,才能把新娘接走。接送双方队伍一起回到男家后,如果“入门”时辰未到,女方家队伍千万不能登入男方家,而是在寨子里的哪家亲戚耐心休息等待着。到了半夜或清晨“入门”时辰,鞭炮锣鼓齐鸣时,女方家队伍才拥着新娘正式“入门”。 新娘跨过烧得火旺旺的火盆(避邪、意味着新婚日子红红火火),才能进入男家,新郎新娘双双跪拜祖宗和父母,之后,还经过一道礼节,“送鞋子”,既新娘把自己一针一线织绣好的布鞋子,送给男家在场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长辈每人一双鞋子和一条毛巾,表示孝敬和心意。男家长辈收到鞋子和毛巾后,有的会给新娘一个红包表示“回礼”,有的也不用给。“送鞋子”后,新郎新娘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入洞房了,入洞房后,双方的男女青年又集体来闹洞房到天亮,热闹非凡。

“入门”当晚,男方家数最热热闹闹的了。当夜深人静万家灯火熄灭时,男家却灯火通明,火把闪闪,人声鼎沸,唢呐阵阵,炮声不绝,歌声悠扬,笑声连连,喜庆祥和,别有一番风味。

第四道,回门。“入门”完了,天大亮以后,就大摆宴席宴请亲朋好友来贺礼吃饭,一派喜气洋洋。“入门”第二天,新娘就早早起床梳妆打扮好,清晨挑着担子到外面挑水,挑水回来煮好开水,待父母或爷爷奶奶醒来后,就帮勺好洗脸水一一到他们面前,他们用完了又帮忙倒掉。晚上,又忙碌帮煮洗脚水,一一端到夫家的长辈面前侍奉好,表示新媳妇的勤劳和懂事。到了第三天,新娘就该“回门”了,就是回娘家看望自己的父母,在新郎的陪同下,拎一只鸡或其他一点礼物,双双到女家看望新娘的父母,与他们聊聊家常,或帮忙干点农活。第四天,有的新娘就与丈夫回家了,有的新娘舍不得自己的亲生父母,就让丈夫先回家,自己留下来帮父母干些农活,后面有空再自己回去。

夜婚的由来

关于壮族夜婚的由来,在泗城,民间流传着一段口口相传的历史故事。凌云古称泗城,具有上千年的历史,古时从明朝始,百姓家的嫁、娶喜事,原是选了吉日在大白天办的,美艳羞涩的新娘在伴娘的陪伴下坐上红花绣帘轿,新郎骑红鞍雄骏马,吹唢呐,敲锣鼓,放鞭炮,热热闹闹地进行。可后来,由于土司沿袭制度“初夜权”的影响和干扰,凌云土霸十分猖獗,一手遮天,无恶不作,一得知谁家办喜事,就派“拉生队”(即由家丁组成的抢亲队伍),把可怜的新娘强行拉到府上,先供自己-一宿或三霄,把新娘人生的“第一次”活生生给剥夺了,玩弄足够后才放回夫家,如果新娘或家人有反抗,重则挨打死,轻则被打伤,惨景则家破人亡。此外,尚有些恶棍歹徒,常常假冒土霸王派来的“拉生队”拦路抢人,打胜就抢走新娘,打败就报头逃窜,害得当地百姓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

为保妻女贞洁和一方平安,百姓冥思苦想,想出一个绝妙办法,把嫁、娶喜事改在夜间悄悄进行。更深人静、屋外漆黑一片时,男方才由护轿的几十个男青年拥着花轿去女家,不敢放鞭炮了,不能大声说话,偷偷悄悄地把新娘接回来。天长日久,相沿成习,流传至今。只不过从前是悄悄密密,冷冷清清,而今是吹吹打打,热热闹闹了。

凌云县壮家夜婚习俗,为广西唯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婚俗。这种婚俗直到现在,虽然在婚序婚礼形式上已经简化得多了,但仍经久不衰,流行甚广。

近些年,凌云县政府、文化部门把壮族夜婚习俗作为一项宝贵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保护,以茶文化旅游节、民俗民风活动、节庆表演、舞台艺术、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包装、展现和提升,丰富了夜婚的文化元素,提升了影响力和审美度,2012年壮族夜婚被列入广西第4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凌云的文化艺术发展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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