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绣球比赛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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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绣球,是自古至今壮族人民特有的一种民间娱乐兼竞技活动。

抛绣球活动,古就有之,当时称之为“飞砣”。宋代朱辅在其游记著作《溪蛮丛谈》上就曾描述:土俗岁节数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为“飞砣”。可见、壮族的抛绣球活动,距今至少有近千年的历史了。

今天壮族的“抛绣球”活动是从古代的“抛”绣球发展而来的。古时壮族先民在河边对歌取乐,会歌后情投意合,便相互抛投物品以示爱慕留念,但一般物品如帕巾之类不易投准,而且不容易抛过对岸,于是他们便用帕巾包上豆籽之类的东西,增加重量,又在帕巾上绑上一根丝线作为定向,这样不但抛得远且抛得准,久而久之,便发展成为“飞砣”即今天的绣球。古时候,壮民无以为乐,便从抛绣球中悟到娱乐的情趣,于是他们改变了“抛”球的爱情成分,演变成一种原始的投球竞技运动,即在场地中间坚一球靶,靶中心开一圆心,双方对投,投中圆心多者为胜,由此,便形成了竞技性质的“投绣球”比赛,一直沿袭至今。

“抛绣球”活动是一种兼具精神娱乐和身体锻炼的娱乐竞技活动,它不需要严格的竞技规则,也不需要专门的技术培训,场地更是自由选择,田间地头,路边村口均可开展活动,真正是老少咸宜的民间娱乐竞技活动。

“抛绣球”活动千百年来一直流行在靖西的大部分乡镇,甚至影响到与中国接壤的越南的一些村寨,现仍经常有越南的民众到中国边寨与中国壮民交流,对增进中越边民友谊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抛绣球”活动以其独有的民族性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媒体的关注。1982年4月,国家民委和国家体委邀请靖西投绣球队到内蒙古参加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并被安排专场表演,引起了轰动。此后,每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都会邀请该项目代表广西参加表演。至此,壮族民间投绣球活动便堂而皇地登上了国家民族体育的大雅之堂。

“抛绣球”是个性鲜明的壮族地方活态文化,是壮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之一,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载:“已日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驼,男女自成,则女受驼而男婚已定。”据此而知,抛绣球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活动魅力,故而具有广泛的社会研究价值,对壮族“投绣球”的文化认定,不论是今天还是以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抛绣球‘’是靖西龙邦一带壮族人民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创造并保留下来的一种精神文化遗产。1982年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龙邦镇派出代表队参加比赛,获得金杯奖;1989年又一次派出绣球运动员代表百色地区参加广西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全区绣球比赛团体冠军。

“抛绣球‘’于每年春节举行,此时正是准备春播时节,绣球内填充有谷物种子,喻之希望年内五谷丰登;同时,绣球作为青年男女定情之物,内中喻示“生育兴旺”之意。(暂无图片,欢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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